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档案在哪里调取的问题,以及和婚姻档案在哪里调取地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1首先需要提供结婚证书或者婚姻登记证明。
〖Two〗、2因为婚姻档案需要记录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以及婚姻状态,所以可能还要提供一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Three〗、3在具体操作时,也需要向当地的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One〗、这要看结婚的两个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当时在哪里登记的。
〖Two〗、二十年前的档案很久了,那个时候是书面形式,由所属村镇或者民政局归管。
〖Three〗、农村的可以去村委会调查老旧资料,那时候是手工登记在册,有原始凭据。
〖Four〗、城市里的,民政局资料也是2000年以后开始电脑录入系统,以前的资料有可能需要去当地档案馆查找个人档案,里面有婚姻状况的证明。
〖Five〗、大概是这样,具体情况看每个地方的归属管理怎么说,因为之前我家处理老人后事,跑过这样的流程。
〖One〗、如果当事人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Two〗、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Three〗、(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Four〗、(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Five〗、(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Six〗、(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Seven〗、(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Eight〗、(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Nine〗、(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One〗、《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Two〗、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关于婚姻档案在哪里调取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